法律问答

5岁儿子在放学后到小区内骑车不小心撞到老人,出于人道我们立即送老人到医院救治。现在想问:1.小区物管无法提供事发时的监控;2.事发时只有受伤的87岁老人和另一个70多岁老人及2个5岁左右的小孩在现场,他们说是我家小孩撞到老人,2.小区一位保安在事发时里事发地不远处看到说是我家小孩先碰到那个70多岁的老人,这70多岁的老人下意识的伸手撞到87岁的老人;3.我问我家小孩是否撞到婆婆时,他说他为了避让小区里行驶的一辆汽车挂到婆婆的衣服了(他也不清楚是哪位婆婆)。鉴于以上条件1.怎样来分担责任,责任有多大?2.走司法程序要怎样做?伤者和物管有责任吗?

2019-06-03 04:0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首先要交警来判断是谁的责任。其次还有就是200元以下的车祸请主动把车辆靠边停放,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那么交警来的的时候完全可以不分责任先各自扣分罚款,因为道法规定“200元以下的车辆事故发生时,车辆必须靠边停放不得占用主道,否则就是违规”。
    因此如果双方受损不严重,双方协商后由撞车方直接赔付对方就行了。如果超出这个金额,就只有等交警来判定(动车前用手机把像照了保存起来)是谁的主责。然后带上自己车辆的保险(交强险,三者险)报自己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等定损员到达现场定损后,各自开走修车,修车费用没有超出三者险,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如果超出,多余部分自己给。
    最后到保险公司报账和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就完事了。补充点就是,如果自己无法断定车辆的受损情况,那么就在原地等待交警的到来。

  •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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