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的附加条款有法律效应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合同审查
2023-08-09 12:2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附加条款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确定附加条款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定附加条款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附加条款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合同合意的附加条款有效,有效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附加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规定是: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