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方打架,然后有一方受伤了,被胸口被锤了几圈,然后牙齿掉了一点,然后嗯家长说算了算了,但是孩子报案了,没有撤案,这个的话还能继续索要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9 12:58: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轻微伤只是民事赔偿,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双方都有损失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
    3、在责任范围内的金额可以抵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
    1.跟对方家长协商赔偿:打架必然会有一方或者两方受到损伤,这时候就需要一定量的赔偿,作为家长,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这件事情,不能因为自己的孩子被打就要闹翻天,这样对自己和自己的孩子都不好。
    2.问清楚缘由:发生矛盾必然是有原因的,问清楚原因,之后再决定,有时候也有可能是对方孩子的问题,不要不问缘由就一味的教训孩子,让孩子觉得受到委屈,产生逆反心理。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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