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法律怎样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8-09 13: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还要看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是民政局登记离婚,只能回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 一、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
    1、外地办离婚手续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话,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
    (2)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1、起诉,这一阶段包括以下3个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 法律分析:在外地能办理离婚手续,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
    式。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
    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