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悬挂车牌扣几分

行政处罚
2023-08-09 13: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未悬挂号牌扣几分
    1、未悬挂号牌扣分,具体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将一次扣9分,并处罚200元;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都将面临扣9分,处罚200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按照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号牌,新车需要办理临时牌才能上路。
    二、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 未悬挂车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需要扣1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之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未悬挂车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扣1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之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