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寻衅滋事,我打了他,违法吗?

刑事辩护
2023-08-09 13: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要看具体的情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寻衅滋事者被打成轻伤时,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会对寻衅滋事者加以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1、寻衅滋事打人没造成伤害的,一般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有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打人没造成伤害的,一般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有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