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认定
寻衅滋事罪的多次情节:
1、行为人实施三次以上法定寻衅滋事行为的,一般即可认定属于“多次寻衅滋事”的情节;
2、要求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
3、法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给社会秩序造成破坏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