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法院裁定书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3-08-09 15:2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发裁定书得情况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的债权文书。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行政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刑事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了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的问题,从而依照法律制作的诉讼文书。裁定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诉讼的过程中,就诉讼的程序问题,或者是对一些实体的问题所进行的决定。分问书面、口头裁定两种。在我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也只能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
  • 法律分析: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书后怎么处理,依据自身的需要而定,如果对法院判决结果没有异议的,就按判决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的可以上诉。上诉期过了之后,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则判决生效,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