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做了三年半没交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8-09 15:4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未交社保的,其诉讼时效自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投诉的,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依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也未被举报。”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前款规定的期限。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 法律分析:公司不交社保处理办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企业不给职工交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者劳动者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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