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打架,起因是对方骂我,我回骂,之后对方突然先动手,我有明显外伤,对方较少,动手之后挑衅,拿棍棒威胁,我防卫之后棍棒断裂,贴身肉搏,之后对方言语辱骂后突然服软,对方无精神病史,请求我不要闹大,该如何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9 15:5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打架斗殴事件建议双方冷静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打架骂人的处理方式:公安机关会对打架案件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如果打架构成轻伤及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发生争吵对方先动手处理方法如下:
    1、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需要及时报警由执法部门处理。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
    2、双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需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具体双方责任大小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
    3、如果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是正当防卫,则只要是在造成了对方损害结果的情况下,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但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先动手会作为考虑因素,认定对方存在过错从而予以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