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
继承的遗产分配标准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3、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