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通过
诉讼离婚方式离婚的情形,法院依法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哺乳期内或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判决其随其母方生活,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2、法院判决时应当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精神状况、教育背景等因素来综合考虑进行判决,若父母一方中存在以下情况,不得获得子女抚养权:(1)一方有不良恶习的情形,如:家暴、吸毒、赌博、酗酒等等,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2)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情形,可能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3)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存在出轨的情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