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工人受伤,确定不了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
2023-08-09 16:5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在工地发生工伤,如果用人单位负有赔偿责任且不赔偿的,应该通过下列方法来处理;当事人之间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地有人受伤可以求助劳动部门司法所。在工地受伤之后,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可以直接起诉或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有伤残),再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劳动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则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条件如下:
    1、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2、工作场所,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1、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赔钱的,劳动者在一年内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就工伤待遇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诉讼。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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