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的期房可以退回什么条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3-08-09 16:5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的期房可以退要符合下列条件: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不能依约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双方协商一致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购买的期房可以退回,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房屋交付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为不合格;
    2、房屋交付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
    3、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擅自出卖或者抵押给第三人;
    4、法律规定其它可以退房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购买的期房退房一般要符合下列条件:
    1、出现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取得房屋;
    2、卖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因该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期房如已竣工,因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4、其它退房应满足的条件。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