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案件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法上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09 16:5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包括:
    1、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具有特殊性,附带民事诉讼中,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诉讼法律关系,即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具有依附性,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居于主导地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处于依附地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但是否受理,法院决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1]
  • 下列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
    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