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老师的监督下,我的孩子不小心撞倒了其他孩子,摔断了头。这是谁的责任?我的孩子才六岁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9 17:0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孩子自己摔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首先要看孩子是否年满8周岁,不满8周岁的,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学校如果提供证据自己尽到了看管义务的才不用承担责任。
    年满8周岁的,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孩子自己摔倒一般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存在过错,例如地很滑导致孩子摔倒的,就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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