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官对原告证据未质证,是否合法?

刑事辩护
2023-08-09 17: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质证就是依据事实来问明或辨别是非,质证也就是法庭调查中,辩护方及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控诉被告人犯罪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化,与事实是否客观化,证明过程是否合理化和与案件是否有联系化及控方对辩方提出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辩明是非的过程。实质上,法庭调查质证,就是控辩双方把自己作为定案的证据展示法庭,双方辩明是非后争取由法庭采纳作为定案证据的一个过程,是控辩双方互相对对方证据的质疑过程。
    民事诉讼质证的证据的特点是什么
    1、证据应具备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确定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
    2、证据应具备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指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客观联系;
    3、证据应具备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四条
    【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 法院质证就是依据事实来问明或辨别是非,质证也就是法庭调查中,辩护方及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控诉被告人犯罪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化,与事实是否客观化,证明过程是否合理化和与案件是否有联系化及控方对辩方提出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辩明是非的过程。实质上,法庭调查质证,就是控辩双方把自己作为定案的证据展示法庭,双方辩明是非后争取由法庭采纳作为定案证据的一个过程,是控辩双方互相对对方证据的质疑过程。
    民事诉讼质证的证据的特点是什么
    1、证据应具备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确定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
    2、证据应具备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指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客观联系;
    3、证据应具备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四条
    【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