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给的股权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怎样规定

2023-08-09 18:4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给的股权通常属于赠与,公司的股权赠与是可以附加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公司给的股权属于赠与性质的。公司如果在将股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回购股份。此时给予员工股权的,属于赠与行为,但该赠与可以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公司股权是一种对公司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体而言,股权本身是一种复合型权利,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因此股权就是股东所享有的重要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