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申请检察院抗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刑事辩护
2023-08-09 19: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检察院材料,主要是指抗诉申请书,写法是: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等。然后写明申请的理由。接下来陈述申请的具体事项。最后写明日期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抗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例如认为判决书主要证据明显不足的,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的,受理抗诉的法院名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