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父母出资的,房产所有权的认定是:原则上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