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老婆婆去世了,老公公再婚了,对方有个未成年的子女,但是他们结婚不到半年又离婚了,如果以后老公公去世,对方子女有权继续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0 02:51: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后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只要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那么其子女就是有继承权的。此时由于属于婚前的财产,故此在继承时,就不需要预留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若是再婚后,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那此时继子女也有财产分割的权利。
    财产继承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财产继承的主要条件,具体如下:
    1、继承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