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怎么举报?

2023-08-10 04:1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使用童工举报方法: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违反规定的,都要依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 举报用童工是依照当地的有关规定来确定有没有奖励的,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在发现使用童工过后要积极的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 法律分析:使用童工向人社局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该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