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父母离婚,去法院时男方不出席,法院称只能判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重新提诉讼,让回家等消息。这周收到短信让微信登陆多方调解小程序,登陆后让提起仲裁,这正常吗?想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应该怎么做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0 05:0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到法院后的处理是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法院决定受理的,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安排时间开庭审理,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的方法有:
    1、可以由法院组织调解。
    2、调解不成功的,要立即进行审理。
    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民法典》规定单方起诉离婚划分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离婚后便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