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贷款利息太高,还不起了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8-10 06:0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贷利息太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举报:
    1、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官网举报;
    2、也可以向银监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一般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过高。法律依据:网贷利息太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举报:
    1、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官网举报;
    2、也可以向银监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一般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过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 贷款利息太高可以直接起诉。贷款公司利息过高,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部分的利息可以向法院起诉后不予偿还,其他部分仍需偿还。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网贷利息太高可以不还。网上贷款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不违法,超额利息借款人不得返还,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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