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承包责任人是指?

土地纠纷
2023-08-10 06:4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承包人是指:对于土地发包方所发包的土地,愿意在一定年限内履行土地承包义务的家庭或者个人;所谓土地转包人:是指把所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别人经营的人。土地承包方对于所承包的土地享有(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等。
  •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有:若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