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抗诉流程,应该怎么做才好

刑事辩护
2023-08-10 07:2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抗诉程序怎么走
    1、抗诉程序如下:
    (1)当事人决定上诉后,应当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收到申诉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送达是否受理的通知书;
    (2)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30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3)检察机关立案后,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
    (4)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参加再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
    2、原判决、裁定对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事实不予认定的;
    3、原判决、裁定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的;
    4、原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
  • 抗诉申请书提交程序: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判决书进行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
    2、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 抗诉工作的方式是:
    1、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合理,主动向法院抗诉;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