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赔偿及认定

工伤索赔
2023-08-10 07:2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认定属于工伤后,劳动者可以获利以下的赔偿:
    (1)、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范围;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6)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10)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确定工伤后,可以凭借司法鉴定的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 工伤伤残赔偿一般是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才能依照鉴定结果取得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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