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前的债务家属还要还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8-10 08:18: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由另一方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被继承人遗产的一方承担,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生前欠下的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时债权人如果要求其家人清偿,那么可以拒绝偿还这部分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生前所欠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是属于死者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生前所欠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是属于死者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