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法董事长有哪些职权,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2023-08-10 08:2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法律分析:公司法董事长职权如下: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对外代表公司;4、设立分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
    1、主持股东会会议。一般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情形;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公司法中董事长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