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导致,大门牙两颗掉落,另外二颗断掉,可以做伤残评级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0 08:4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有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有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损伤程度分级
    5.1颅脑、脊髓损伤
    5.1.1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 Oc㎡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 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 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 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 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 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 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 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 Oc㎡以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