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去世,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子女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08-10 08: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房产证上是母亲与儿子两个人的名字,而母亲所拥有的房产份额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所以,如父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的那二分之一份额部分会在父母百年之后,由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包括:死者的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母。
    如父母各自的父母已先于他们去世,父母百年之后,就只剩下他们的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了,包括了房产证上有名字的那个儿子。
    这样的话,母亲名字的那二分之一房产份额产权,就由所有子女按人数平均分配来继承。
    例如共有五个子女,则那二分之一房产份额产权,每个子女可以继承五分之一,即每个子女实际可继承房产的十分之一产权份额。



  • 法律分析: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上是父亲名字,如有遗嘱的,应当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继承的,按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母亲去世,父亲还在,房子继承情况如下:
    1、房产是属于母亲个人财产的,母亲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未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母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应当由母亲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2、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将父亲的那一半分出来,另一方才作为母亲的遗产,然后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