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内容,涉及到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0 09:1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有效书写方法如下: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以下这些原则:
    1、男女平等分配原则;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2、有利于生活便利原则;
    4、请求损害赔偿原则;
    5、诚实自愿原则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协议签订后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具体如下:
    1、若离婚协议中有约定财产的分割,财产应当按照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分割方式进行分配;
    2、若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财产的分割,则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对财产分割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分割明细;
    4、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给付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等;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如债权债务等;
    7、离婚协议还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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