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关于离婚的问题!然后关于离婚后的财产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0 09:2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原因:
    1、当事人离婚时,离婚后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引发的纠纷;
    2、当事人离婚后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夫妻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
    2、当事人离婚后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引发的纠纷;
    3、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引发的纠纷;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当算作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时如下财产是个人财产:
    1、结婚登记前,当事人各自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收益、受赠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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