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套路贷是犯罪行为吗,刑法上如何规定

网络诈骗
2023-08-10 09:3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套路贷构成犯罪的要坐牢。例如,实施套路贷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套路贷构成犯罪的,主犯要承担犯罪行为全部的刑事责任,如果判决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多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如果你身为套路贷的一员,明知是实施套路贷犯罪并参与的,那么有以下行为,以共同犯罪论处: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刑事案件涉及的罪名可能包括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等。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 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于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多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