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贷款没还车被收走了我不要了还有没有别的费用

2023-08-10 09:3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贷还不起车子被收走了,贷款合同并没有终止,用户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还款。除非贷款机构将车辆拍卖了,拍卖的资金可以全部覆盖未还款的贷款金额,那么用户才不用还款。因此,车贷还不起了,可以向贷款机构要求拍卖车辆来归还欠款。
    用户在申请车贷时,未来几年内的还款能力也要考虑进去,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还是不适宜申请车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法律分析:车贷还不起车子被收走了,贷款合同并没有终止,用户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还款。除非贷款机构将车辆拍卖了,拍卖的资金可以全部覆盖未还款的贷款金额,那么用户才不用还款。因此,车贷还不起了,可以向贷款机构要求拍卖车辆来归还欠款。
    用户在申请车贷时,未来几年内的还款能力也要考虑进去,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还是不适宜申请车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法律分析:与贷款公司进行协商处理,一般及时补足,是可以拿回车辆的。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