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清理债权债务措施有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8-10 09:5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清理措施: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债务是债权的对称,它是指在债务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某种或不确定的行为所承担的义务。从会计角度看,债务是指本单位承担的、预计能使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过去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时债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账款和垫款。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 清理债权债务措施有:
    1、依照时间顺序依次一步一步清理,每笔交易的全额或逐笔清算;
    2、将某一时期所有交易进行轧差,计算出多头或空头头寸的净额清算;
    3、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全部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交易双方按照轧差得到的净额进行交收的结算;
    4、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达成的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清理债权债务措施的方面如下: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账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