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证遗嘱有争议如何处理,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08-10 10: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有争议的公证遗嘱的方式:一般应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遗嘱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经过公证的遗嘱办理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证遗嘱有争议,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遗嘱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经过公证的遗嘱办理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有争议的公证遗嘱,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遗嘱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经过公证的遗嘱办理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