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材料,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8-10 10:0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工资单等;
    4、证据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等;
    5、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籍资料或经常居住地证明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起诉离婚要提供如下证据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主体适格的材料;
    2、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例如,家庭暴力致伤的伤情鉴定书、分居协议、重婚登记记录等;
    3、其他证据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工资单等;
    4、证据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等;
    5、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籍资料或经常居住地证明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