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董事会有哪些职权,法律怎样规定

2023-08-10 10:0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董事会有以下职权:
    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
    2、对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预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的决定权;
    3、对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决定权;
    4、执行权;
    5、股东会议的召集权,向其报告工作的职权;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2、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权;
    3、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案的决定权;
    4、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职权;
    5、对股东会的召集权和报告工作的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董事会的职权是: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资减资、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分立合并解散等的方案;5、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聘任、解聘经理。章程中如果还有其他规定,则享有对应的职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