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投诉餐饮店无证经营

连锁加盟合同
2023-08-10 10:1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举报无证经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消费者如果想要投诉餐饮店的,有以下方式:
    1、餐饮店如果有卫生不达标的问题,可以向本地卫生部门投诉。
    2、餐饮店如果有卖假售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3、餐饮店如果有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一、在餐馆吃饭食物中毒,如何向商家索赔
    1、在餐馆吃饭食物中毒,可以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要求商家来负责赔偿的,就自己的实际损失向商家主张相应的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此外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主要相应的赔偿。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食物中毒,经营者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经营者出售的食品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的,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食物中毒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
    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如果想要投诉餐饮店的,有以下方式:
    1、餐饮店如果有卫生不达标的问题,可以向本地卫生部门投诉。
    2、餐饮店如果有卖假售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3、餐饮店如果有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