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韦律师你好,我想要向小三拿回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俩目前没有离婚,这样可不可以起诉小三返回呢?另外这样起诉小三会不会连累到我老公?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0 10:2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小三的钱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但是有前提条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财产送给小三的,可以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诉讼一般是不可以起诉“小三”的,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出轨方给“小三”赠送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这个时候回收财产可以不当得利,要求小三返还。当事人有相应证据的,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清偿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一般是不可以起诉“小三”的,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出轨方给“小三”赠送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这个时候收回财产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小三”返还。当事人有相应证据的,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