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债务
2023-08-10 10:2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而言,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理论原则的,应该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里的有限责任指的是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但是您的情况是股东抽逃出资的话,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是公司无力履行的话,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
  • 您好!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实际完成了出资义务,则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来独立承担,公司股东仅仅以自己认缴的股份来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等瑕疵出资的行为,符合法定情形时,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根据您的描述,该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则只需要在其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无需承担公司债务。谢谢!

  • 1、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欠款的,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