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朋友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房子有我的份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0 10:3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由当事人贷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二人在婚前共同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又一起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关于“男朋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有女方一份”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在婚前,男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参与分割。2、如果结婚前男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女方一份。3、如果男方婚前不是全额购房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婚后还需还贷的,房子产权属于男方,女方可以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的一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婚后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或者是房子在婚后登记为两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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