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夫妻一方在企业中的股份要怎样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0 11:0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的分割方式:若该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若该股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不得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离婚时夫妻一方在企业中的股份分割方式如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 双方在进行离婚程序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的分割方式:若该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若该股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不得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