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提醒交付了,但是在交付验房时发现问题,地坪开裂,下水管漏水,墙面空洞,与物业和交房时验房人员已说清,修复好再收房。后来物业也不通知了。等我们再去收房时,除了墙面修复了,其他还未修复。我们等不了了,想先收房拿钥匙吧,后期再一步步沟通。结果收房时还要签合同,签完后让我们把两年物业费补一下。请问这个问题我们业主应该承担吗?谢谢。15803885051158

业主维权
2023-08-10 11:0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房后房子漏水需维修业主有权要求赔偿,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有权要求退房并赔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外墙漏水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的,应予准许解除合同进行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收房后房子漏水需维修业主有权要求赔偿,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有权要求退房并赔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外墙漏水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的,应予准许解除合同进行退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1、收房后房子漏水需维修业主有权要求赔偿,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有权要求退房并赔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外墙漏水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的,应予准许解除合同进行退房。
    2、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