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没还完贷款离婚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0 12:1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还完贷款的房产,离婚时的分配: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贷没还完,离婚时双方可以对没还完房贷的房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会判决房屋的使用权。当当事人取得房屋完全的所有权后,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分割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分配房子贷款的方式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由产权所有人偿还,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由房屋登记方偿还;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