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一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外面一直做生意,一直赔钱,一次次借贷,用我们的房子以及让我承担责任。每次问他在做什么生意,他对我有所欺骗,隐瞒,致使财产被他败光,欠债。我有权利追回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0 12:3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详细说清您的情况
  • 可以起诉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一方偷偷在外举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与财产权,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因此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虚假借条出借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在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变卖,隐匿财产不予清偿共同债务的算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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