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医疗费怎么报销?

社会保险
2023-08-10 12:3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就医的报销办法:先在异地办理就医的登记备案手续;然后回原参保地后,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定点的医院等进行结算;最后由上述机关依法为当事人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在异地报销的时候,只需要支付个人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他的直接由医保机构和当地的医保机构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异地报销。
    报销比例:1、0-4万元以下报销85%;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3、8万元以上报销95%。
    医保报销办理流程:(一)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二)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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