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着不离婚的办法:当事人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若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确认感情破了的,应准予离婚,且确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经历的时间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经历的时间为三个月,一般是无法拖延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