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拘留了手机不归还

刑事拘留
2023-08-10 14:2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一定非要本人去拿,治安拘留期释放了,应当归还手机,如果派出所不肯还手机是违法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 法律分析:拘留期间是不能使用手机的,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由于手机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所以只有在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 拘留期间是不能使用手机的,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由于手机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所以只有在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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